日期:2023-07-0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平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规定,经过高考填报志愿、资格审核和体检,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拟招1名定向生,农学专业,现将拟招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2023年7月4日起至7月6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双强”专班组-科教与质量小组,联系电话:0577-63725398;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58123530 。

附件:平阳县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