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4年平阳县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面试考核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一、面试成绩和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

详见附件:《2024年平阳县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面试成绩和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

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与平阳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12月20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解除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

三、岗位调剂

调剂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平阳县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面试成绩和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