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因报考平阳县人民医院“临床护理”岗位的考生郑思思、池银钗、林少燕以及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海西分院“信息科”岗位的考生陈帆和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青街分院“护理”岗位的考生廖文慧未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海西分院“信息科”岗位的考生李奕宸放弃资格复审。

据《2022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文件精神,其空缺资格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上述岗位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

岗位代码

报考岗位

姓名

笔试成绩

排名

1

平阳县人民医院

P21

临床护理

温媛媛

74.45

25

2

平阳县人民医院

P21

临床护理

卢佳瑶

74.3

26

3

平阳县人民医院

P21

临床护理

薛静

74.3

26

4

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海西分院

P27

信息科

陈孝坚

75.3

5

5

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青街分院

P38

护理

章佩佩

69.3

4

二、资格复审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8:10—11:30下午13:4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人民医院(新院)行政楼六楼620室组织人事科

3.携带材料:下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初始学历);

4)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初始学历);

5)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英语等级证书等;

7)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有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工作证明;

9)P10临床岗位本科学历须提交第一批次录取批次证明(硕士除外)

4.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前戴好口罩,出示“防疫码”,配合测量体温。

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