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委办〔2010〕2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现就2020年度企业引进人才年薪10万元以上、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返还给个人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科室: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7-63725134、58189211。
邮箱:63725134@163.com。
附件:2020年个税补助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