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 阳 县 人 事 局
平人〔2008〕116号
关于做好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的考核内容、标准和等次划分、考核程序、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考核结果的使用请依照平组〔2007〕129号、平人〔2007〕82号考核文件精神的通知执行。为做好2008年度考核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必须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2、按时完成考核工作。整个考核工作要求在2009年2月底结束。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把各类表格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要及时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档案室归档。
3、加强管理与监督。为进一步提高年度考核的质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各单位检查2008年度的考核情况。重点检查考核的内容、程序是否规范,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是否合理,考核结果是否准确有效等。
4、各单位于2008年底前,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可以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二科领取,也可以从附件中制作;非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其他考核表格从附件中制作。
附件:
1.《关于做好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9.《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大小规格按38*
10.《改非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同上)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