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6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其空缺资格按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递补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递补及加试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报考岗位

姓名

面试成绩

备注

1

014

护理

章佳怡

72.16

放弃

014

护理

林宁

72.16

放弃

014

护理

王彤彤

70.44

递补

014

护理

李慧

70.24

递补同分,加试

014

护理

李宇航

70.24

递补同分,加试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1、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与平阳县人民医院在2026年4月8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正式聘用前,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解除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加试

1、加试时间:2026年4月8日上午10点

2、加试地点:平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第五会议室(加试当日9点45分前,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加试地点进行身份确认,核验后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将被取消加试资格。加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3、加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若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4、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1.加试结束后,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该岗位拟聘用人员。2.进入考场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封存,否则视作违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协调和安排。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加试资格。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