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现将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
详见附件:《2026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1、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与平阳县人民医院在2026年2月3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外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正式聘用前,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解除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