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5年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入围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有条件不符或放弃的,其空缺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第二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成绩

名次

备注

1

 

平阳县坡南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0205

 

运营管理

 

3

02025994009

*诺

66.19

11

条件不符或放弃

02025994029

*

65.71

12

递补

 

1.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4:0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4-25室(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科技馆4楼)

3.携带材料: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上报名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岗位要求提供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银行工资流水),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7-58193395。

 

附件1:资格复审委托书

 

 

 

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平阳县坡南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县横阳控股有限公司

平阳县中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新敖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