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中医院。为了切实加强院内安保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特勤巡逻队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年龄

性别

身高

其他要求

1

特勤巡逻

4

20-40岁

1.75米及以上

退伍军人或有公安机关巡防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条件。

、报名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工作证明)、近期免冠单寸彩色照片2张;

2、填写《平阳中医院特勤巡逻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平阳县中医院保卫科(平阳县鳌江镇兴鳌西路516号)

5、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68521938。

、招聘程序

按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面试  

1)考试视报名人数采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报到时间:2025年9月1日下午14:30,超过15分钟未报到的作缺考处理。

(3)面试报到地点:平阳县中医院行政楼5楼2号会议室(平阳县鳌江镇兴鳌西路516号)

3、聘用

本次招聘的岗位身份属于派遣制用人方式。拟录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平阳县中医院指定的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特勤巡逻队员报名登记表

 


平阳中医院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