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辅2名,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与条件

招录岗位

招录人数

招录对象基本条件

其他

特辅警

2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吃苦耐劳;

3.平阳县户籍(以报名开始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截至19945月),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5.体能素质良好,身高1.72(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双眼裸视视力为4.8以上。

笔试前需体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招录程序和办法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7716办公室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退伍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

5.资格审查:收集报名材料时同步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考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总成绩

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内容包括4×10米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要求以现场公布为准。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除确定拟录用人选外,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有效期为一年。

、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906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附件: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