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2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关于2023年平阳县县属国企公开招聘正式编制员工(第批)的公告》精神,入围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且有部分考生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未通过资格复审,视作其自动放弃和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空缺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姓名

岗位代码

笔试成绩

名次

备注

1

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202301012804

王荣广

011

51.03

5

放弃或不符

202301012806

肖平

011

49.86

6

递补

2

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01010601

唐少昆

036

67.84

4

放弃或不符

202301010603

金立伟

036

66.14

6

递补


1.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人才开发部(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科技馆4楼)

3.携带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报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提供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工资流水),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7-58193393。

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