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2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经研究决定,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临时工作人员(驾驶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临时工作人员(驾驶员)20名,详细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1228日—202212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 报名地点: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科技馆4楼,人才开发部;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193379

4.携带材料: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政审中的资格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操考查,面试分为40分,实操分为60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遇成绩同分的,以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工作经历年限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五)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性质、劳动报酬

1.用工性质

实行灵活用工形式,每天工作12小时。期限为90天,签订书面合同,由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地点及岗位工作。

2.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日结月发,税前劳动报酬约8000/月。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面试成绩录入备用库,若有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将在备用库中依次录用。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