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2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关于2022年平阳县县属国企公开招聘正式编制员工(第一批)的公告》精神,递补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视作其自动放弃和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空缺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第二轮)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姓名

岗位代码

笔试成绩

名次

备注

1

温州长安集团有限公司

221106010502

吴思思

008

66.69

25

放弃或不符

221106010519

任淑琪

008

64.57

30

递补

2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21106010308

傅彬彬

011

73.27

4

放弃或不符

221106010723

夏远旦

011

71.88

5

递补

221106020325

林微微

012

66.46

4

放弃或不符

221106020404

吴冬冬

012

65.92

5

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11289:00-下午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科技馆4楼)人才开发部

3.携带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报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前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

咨询电话:0577-58193393 

                          

温州长安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