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解决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暂无住房问题,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来平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人才公寓(第一批)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人才公寓位于昆阳镇平师路。人才公寓房内已进行装修,但家具、厨具等生活用品需自备。房租按有关部门标准执行。

二、申请入住对象及条件

人才公寓的主要功能是为在我县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租赁房。申请人才公寓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本人及配偶在我县无住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期房);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平阳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住建局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县人力社保局405事业人员管理科审批并备案。申请表中组织部门审查意见一栏限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填写,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办理。

申请材料如下:

1.《平阳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温州市平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3、申请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由于房源的动态性,此次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422日。

四、房源分配

房源分配优先顺序按ABCDE类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面向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人才、职称高低(中级职称以上)、职称取得时间、学历高低、学历取得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因素统筹考虑。各因素条件都相同的由抽签的形式决定优先顺序。获得选房资格后,按个人婚姻及家庭人口情况(不含父母),以一人或多人分两组,按比例实施选房。

房源分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    0577-58123530

 

附件:《平阳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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