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3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民宗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文字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平阳县民宗局(平阳县人民政府6号楼101),联系电话:0577-58111508。

4.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按要求填写《平阳县民宗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岗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民宗局工作。

五、待遇

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平阳县民宗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