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9〕11号)精神,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等程序,现将2019年平阳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补提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7月3日~7月5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合格者在计划招生数内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5811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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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专业 |
体检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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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笑悦 |
女 |
19333201150107 |
预防医学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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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