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平阳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卫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6月5日—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卫生健康局举报,举报电话:0577-58111372(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为切实保障拟聘用人员的切身利益,顺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自主创业等从业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龄计算问题有关文件精神,请原已有从业经历且正常缴纳社保的拟聘用人员在6月14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县人力社保大楼407室)提交相关从业证明进行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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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毕业专业 |
报考岗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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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蓝晓慧 |
女 |
平阳县人民医院 |
助产 |
助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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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