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已正式启动,为顺利推进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补充:
一、公告第三条第4点“查询并再次报名”中,最后一段“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查询并再次报名”期间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与公告第三条第5点中有关内容出现重复,现将此段删去。本次招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
二、公告第九条“注意事项”第4点中“往届生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
三、公告第六条中“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取得时间以本公告中第九条“注意事项”中第4点的有关要求执行”更改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本公告中第九条“注意事项”第4点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以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时,户籍及年龄放宽条件按公告第九条第2点执行。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