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2018年温州市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的要求,现将2018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优秀毕业生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6月28日—7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人力社保大楼406室)举报。举报电话:0577-58123530 63150003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需在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逾期未迁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