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18年平阳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卫发〔2018129号)精神,已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等工作,现将准考证领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8626627(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平阳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508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证件一律不可)。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持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8630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昆阳镇凌志大酒店侧对面)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试场(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证件一律不可),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大门;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答题卡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77-58111372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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