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公证处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勤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平阳县户籍,经常居住地为北港片,会闽南话的优先。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笔试、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介大楼二楼(207办公室)。联系电话:63735322、6371901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并当场填写《平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平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程序

1.笔试,占50%;2.面试,占50%。

以上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的工作地点拟定为平阳县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北港市民服务中心)。

2.对聘用人员实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岗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3.未尽事项,由平阳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平阳县公证处

2018年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