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1-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112711289001700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资格。

 

附件:体检结果(第一批)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