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7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中县广播电视台“播音”、“新闻”、“专业不限”;县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表演(木偶)”、县文化馆“专业不限”和县少年业余体校“专业不限(游泳教练员)”、“专业不限(乒乓球教练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1 :6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现将2017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
2.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人才大楼5楼会议室(昆阳镇吉祥路112号)
3.携带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考生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报考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5.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聘用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面试岗位的考生请注意:近期用人单位将组织面试(技能测试),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在资格复审时更改)
7.报考县少年业余体校岗位和面向我县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招考岗位的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58189210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