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2017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

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根据《2017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平卫发[2017]71)规定,经报名、初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81582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人力社保局和平阳县卫生计生局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届生与招聘单位需在2017915日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2017930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往届生须在2017920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

举报电话:0577-58123530(县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0577-58111371(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