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企业引进人才个税
返还对象的名单公示
根据《平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委办〔2010〕2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现就2016年度企业引进人才年薪10万元以上、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返还给个人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科室: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58123532、58189211。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