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关于平阳县排水有限公司招聘考试限期提交中、高级

职称证书的通知

 

平阳县排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已进入成绩统计阶段,请持有中、高级职称证书的考生,于20161230日中午12时前,将中、高级职称证书原件送至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昆阳镇解放街161号,联系电话:0577-63721859)。所提交的中、高级职称证书需经人社部门认可,颁发日期应在2016930日之前。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