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资格。
附件:体检结果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