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个别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未能通过,根据《201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有关递补情况如下:
1、报考县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环保岗位考生(准考证号:00577013727)放弃资格复审资格,考生王晓(准考证号:00577013723)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县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新闻岗位考生(准考证号:00577013427)未能通过资格复审,考生黄益伟(准考证号:00577013423)进入资格复审。
3、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媒体岗位2位考生(准考证号分别为:00577013506、00577013504)放弃资格复审,且无人递补。
请上述考生于2016年7月1日前到平阳县人才大楼3楼307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参照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1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