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外国专家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温州市外国专家“雁荡友谊奖”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3〕179号)精神,现就做好第十四届“雁荡友谊奖”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外国籍专家(已获得过“雁荡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推荐),外籍语言类教师和华裔专家除特别优秀的外原则上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参加评选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友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者:
1.积极为我市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经验,传授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效果显著。
2.为我市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攻关填补空白或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我市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中,为项目的兴建、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中努力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
5.在经济、科技、文化、卫生、出版、体育、对外宣传等领域为我市的对外开放和友好交流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向我市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6.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官方或民间友好人士。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雁荡友谊奖申请表》和《雁荡友谊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2),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所报材料内容详实,候选外国专家的成绩和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限在1000字以内。
(三)不宜公开的申报材料,请予以注明。
(四)请申报单位于
四、联系人
1.市人力社保局外国专家局 李贤、奚玉钿
电话:89090176,89090295,Email:624775421@qq.com。;
地址:学院中路303号市人力社保局大楼314室。
2.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合作处 张仁杰
联系电话:88636201,Email:467252583@qq.com;
地址:市府路490号温州教育大楼1717办公室(温州大剧院东首)。
附件:1.雁荡友谊奖申请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