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部门同意,昆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须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乡镇工作满3年(2012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77-63882675 0577-63882676
  2.报名地点:昆阳党群办公室(313315),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昆阳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其中教育系统机关事业人员还须征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1.5: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综合评分
  以担任中层职务时间、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奖励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内容分别赋分,累加后得出综合评分成绩。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分和面试分各占50%的两项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面试)组织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五)公示、选调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事业编制人员由昆阳镇委统一聘入事业单位。
  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昆阳镇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见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附件:1.2015年昆阳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2015年昆阳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综合评分表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