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0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精神,经过考生志愿填报,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1:1.2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等程序,现将2015年平阳县专科层次定向培养社区卫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8月6日88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请合格者在计划招生数内按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签订协议,若因出现放弃资格的情况,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577-63739367、0577-23660813
附件: 公示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