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加强我县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度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招对象和条件:

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对象为男性,年龄18-30周岁,检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的,体能素质较好,愿意从事消防执勤工作的适龄青年。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工作岗位:

合同制消防员在中队从事消防执勤工作,遵守消防部队规章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有写作或体能特长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按县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三个月试用期后,正式录用年收入约3.5---5.5万元/人(平均月纯收入28003200元),逐年递增,每月安排调休,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统一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常年招收(报名时带32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平阳县鳌江镇园林西路洋河公寓旁平阳县鳌江消防中队,联系电话:值班室:057763631119;手机:15858786217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鳌江消防中队负责解释。

 

 

               鳌江消防中队

              二○一五 年 六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