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根据《2014年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卫[2014]105号)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检(当时处于妊娠期,胸透项目未检)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体检结果
1
县人民医院
护理
蔡爱钗
合格
2
县第二人民医院
助产
徐少华
合格
3
县中医院
护理
陈玲
合格
4
水头镇鹤溪卫生院
临床
潘玉姣
合格

按照文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个人档案迁入后,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个人档案须在2015年5月20日下午6时前迁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未迁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