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根据《2014年平阳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卫[2014]189号)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文件规定,体检结束后将进行考察。同时,考生要抓紧将个人档案迁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按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迁入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档案迁入的手续办理可咨询县人才交流中心(0577-63725134)。
附件:平阳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结果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