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未通过考察或放弃聘用资格,根据《201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按考生所报考的单位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予以补录。现将补录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9月3日—9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577-58123530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14年10月9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放弃。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