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技术人员迁入个人档案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技术人员的工作,目前已完成面试、体检、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环节。根据《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平卫〔2014〕27号)精神,体检合格的人员,个人档案迁入后,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个人档案须在2014年8月15日下午6时前迁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未迁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