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平卫[2014]27号)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的体检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应届生须在2014年5月30日前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附件: 体检结果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