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社会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1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人才,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是《平阳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平政办〔2014〕5号)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城乡社区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要通过提升转换和培养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配备工作,确保到2015年全县社工人才总量达到1200人,约占全县常住人口1.5‰。请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动员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踊跃报名参加评审,尤其是要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司法、综治、共青团、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升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和素质结构。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于4月14—18日携带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到县社工办报名。县社工办地址:平阳县民政局408室,联系人:马玲玲,联系电话:63150226。
三、考前培训
申报初级的培训、考试、由县职改办会同县社工办组织确定;申报中级的培训、考试、由市职改办和社工办确定和组织,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激励机制
根据《平阳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对2014、2015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或市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审,并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500元、200元的考试费用补助。对聘用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温州市社会工作师、温州市助理社会工作师、温州市社会工作员资格的社区在职工作人员(不包括行政事业人员),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220元、200元、150元、100元的专业技术职务补贴,
附:《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userfiles/file/2014-4//2014414936544812.doc
平阳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平阳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