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体人员补录入编报名考试的通知》(平卫[2014]22号)精神,原集体性质乡镇卫生院(分院)补录入编人员考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总成绩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如有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需核对的,请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到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登记,逾期不予以受理。
 
附件:原集体性质乡镇卫生院(分院)补录入编人员总成绩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