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的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12日起到9月18日止,共7天。
4、受理电话:0577—59885107、0577—63151078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