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平阳县人民医院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平阳县中医院关于201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公告》规定,经初审、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11日-9月17日),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监督电话:0577-63730040。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聘用人员须在10月17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
附件: 平阳县人民医院2013年拟录用高校毕业生名单
 
 
平阳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