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文件精神,经过考生志愿填报,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1:1.2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体检等程序,因出现考生放弃资格的情况,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现将2013年平阳县专科层次定向培养社区卫生递补人员体检后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8月13日~8月15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请于8月16日下午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签订协议书,逾期不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77-23660813、0577-63739367
公示名单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可能录取专业
考分
体检结果
备注
陈玲玲
13330332151270
护理
330
合格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