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原温州市人事局干部培训学校)
关于推荐攻读在职研究生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大力培养我市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联合有关高校在温举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班,欢迎报读。
 
 
一、培养方式和资助政策
学员入学后以不脱产方式参加学习。课程由合作院校派遣教师来温州授课,授课地点在温州人才大厦,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所在院校审核通过后授予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温财行[2005]12号、温人社发〔2013〕33号等文件精神,政府支持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学位层次,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按照规定给予1~3万元奖励或资助。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合作院校
专业或研究领域
报考基本条件
证书
同济大学
取得本科学历证书满3年或3年以上。
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浙江海洋学院
应届毕业生即可报名,不受毕业年限、工作年限的限制。
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华中农业大学
应届毕业生即可报名,不受毕业年限、工作年限的限制。
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硕士学历证书。
同济大学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得学士学位满5年,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获得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或具有副高级职称。
1.同济大学颁发“博士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可按规定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或参加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双证。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双休照常。全年接受咨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提供报读建议。
(二)报名流程:考生从www.rspx.net查看招生简章,下载填写《在职人员攻读在职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并持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办理报名手续。届时,我校按合作院校规定组织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联系方式: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88302620,88302621。
各县市区考生也可以就近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报名。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86996812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6008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966759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538557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572910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820221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7222365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483359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7831160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718636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219905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4766002
 
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
(原温州市人事局干部培训学校)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温人校函〔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