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平阳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健全和规范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工程系列专业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平阳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凡本县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机电冶矿、电子仪表、化工、轻纺食品、标准计量质检、渔林农机、交通工程、路桥、港航、交通运输、水利水工、水利机电、水利、水利勘察施工等工程技术系列专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初次申报初级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周期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的周期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分类,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为5年1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到200学时;助理工程师为4年1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到128学时;技术员为2年1个周期,周期内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到32学时;初次申报初级的人员的继续教育脱产学习要达16学时。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三个模块: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形式。
  (一)公共必修课的课程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二)专业选修课采用培训班、专题讲座、学术研讨等形式进行,主要介绍本行业的发展趋势、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国内外新概念、新技术的应用,以及热门、热点的课题,课题目录委托平阳县经济干部培训中心制定,并于每次报名时公布。
  (三)其他形式主要包括专业学历教育、研修专修学习、课题研究、自学等,具体要求及学时计算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另行规定。
  四、继续教育的组织安排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组织、分类办班的形式开展,参照职称评审权限的划分,市本级负责全市中、高级及市本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所辖区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就近办班的原则,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就近参加学习,在市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下,允许在本县举办工程全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委托平阳县经济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今年计划举办两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的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和时间地点安排届时将另文通知或在平阳经贸网(www.pyjm.gov.cn)和平阳人才网(www.pyxrc.com)公布。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成绩登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申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法
(一)报名时间:3月18日至3月29日(除双休日外)。
                    5月2至5月16(除双休日外)。
  (二)需提供材料:现场报名请带本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温州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及一寸免冠近照二张。
(三)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平阳县昆阳镇白石街222号(县经信局206室),联系电话:63721450。
 六、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和使用
  (一)严格执行继续教育与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相挂钩的政策。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申报参加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逐步开展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和验审工作。运用省人事厅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软件,逐步开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发放和登记工作,实现继续教育成果网上录入、审核和查询等网络化管理功能,并对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开展定期验审。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落实,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本通知要求,根据自己专业及层次计算好学时数,及时报名参加学习。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平阳县经贸网www.pyjm.gov.cn/或平阳县人才网www.pyxrc.com/下载。
 
附件一:温州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二:工程系列部分专业技术名称参考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