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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从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的通知

来源: 平阳人才网     作者:pyrcw    发布时间:2008-7-3 10:12:36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教育局

 

平人〔2008 63

平教〔2008112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教育局

关于2008年从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平政发[2007]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从师范类毕业生中考试录用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提前录用毕业生除外)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811以后出生),2008年之前毕业未就业(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保管)的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715716

2、报名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见附件)。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毕业生可先由毕业学校提供证明,其中有关加分证书(证明)笔试前必须送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设县教育局政工科内),否则不予加分,其他证书必须在录用名单公示前送交。

2)报考科目和学段: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

学科要求:根据专业对口(相关)原则,以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为准。其中小教本科由毕业生自行选定一个学科。所学专业与开考学科不对口(不相关)的由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一个学科考试。

学历(资格)要求:具有高层次学历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其中职高旅游管理、财会学科要求本科学历,小学(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毕业生未取得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限报小学、学前教育,学前教育限学前教育专业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报名。

三、开考学段和学科

1、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辅导、旅游管理(职高)、财会(职高)。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3、学前教育(不分科)。

四、考录指标

中学语文20      中学数学13     中学英语14

中学政治4       中学历史4   中学地理2

中学物理3       中学化学3   中学生物3

中学音乐2       中学体育5   中学美术3

中学信息技术2 中学心理辅导2 职高旅游管理1

职高财会1       小学语文8   小学数学5

小学英语5       小学科学2   小学音乐4

小学体育6        小学美术3   小学信息技术8

学前教育5       合计128

五、考试内容和范围

1、笔试(100分)

1)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根据报考学段分中学(含职高)、小学、学前教育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2)学科专业知识(80分):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面试(5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对象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求职表现和教师岗位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加分项目:

1、省级优秀毕业生加5分。

2、根据县委[2001]106号文件精神,属于独生子女户农村两女户的报考对象,分别按笔试试卷卷面总分的2.5%1.5%给予加分。

以上两类项目加分合计,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七、体检和录用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指标1:2比例进入面试,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然后,根据学科考录指标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总分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面试成绩高分者。(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3)教育专业理论知识高分者。(4)少数民族对象。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2、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考录指标的学科,只组织笔试,不组织面试,其笔试成绩(含加分)及格(60分以上)或不低于其他各学科(同学段)进入面试对象最低分数的,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组织体检。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成绩总分(含加分)按剩余考录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录用指标缺额的,予以递补。

八、择业范围和办法

考录对象根据报考学段学科,选择相应岗位,岗位设置以农村山区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九、其他事项

(一)鼓励师范类毕业生到民办学校就业,到民办学校就业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意向聘用学校和所在学区签署意见)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有关就业和管理办法暂按《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平教[2004]214号)规定执行,今后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允许师范类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外择业,到教育系统外就业的,其档案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单位。

(二)今年未被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县教育局根据其本人意愿实行人事代理,其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保管,也可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

(三)今年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对象若属非师范类或不属我县生源(平政发[2004]161号文件规定对象除外)或学历国家不承认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考试中发现作弊的,取消当年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考录资格。因此取消录用资格和录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造成学科录用指标缺额,在公示期满前的,予以递补,在公示期满后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录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当年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成长、事业发展与教育事业需要的关系,积极到农村、山区学校建功立业。

(七)有关今年考 录 教 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  www.pyedu.cc )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校要认真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努力营造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良好环境,保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十、本通知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平阳县2008年从师范类毕业生中考录教师报名表

 

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师  考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学区,各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单位)。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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