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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2008〕56号
关于公开选调乡镇财政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7〕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乡镇财政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范围:我县全民事业单位中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专业:财政、会计、金融,其它专业需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二、岗位及岗位数
1、岗位:乡镇下属中心财政员(全民事业、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2、岗位数:21个。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8年6月18日—19日;
2、地点:县人事局会议室;
3、报名时需带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选调办法
采用考核选调的方式。报名人员首先进行面试(面试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共同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县人事局、县财政局统一调配到各乡镇下属中心。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财政局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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