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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2008〕20号
关于考试录用平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全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范围内公开考试录用县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一名。根据平政发〔2007〕50号《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岗位和名额
1、岗位:平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2、名额: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全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
2、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本县户口。
三、报名办法、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6月16日至17日;
2、报名地点:平阳大厦8楼808室;
3、报名时须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名证明、1寸免冠照片2张。“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需带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时间截止到考试之前);
4、报名人数不足3名,将取消招考计划;
5、考试时间:6月28日(请考生于6月20日到808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及计分方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100分。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考试内容为政治(时事)、法律基础知识、市场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时事时间范围为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专业知识60分,考试内容为价格认证相关专业知识。面试50分,主要测试应考者基本素质。
附加分:“独生子女户”或“农村两女户”的考生,分别按笔试试卷总分的2.5%和1.5%给予加分。加分对象由县计生局认定。
计分方法:总分由笔试、面试成绩和附加分构成
五、录用形式:
1、录用总分最高分人员,总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专业成绩高分考生;③笔试成绩高分考生。
2、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考生自动放弃的或反映考生问题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 阳 县 人 事 局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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